培训中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我部定于2016年10月下旬举办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5—28日,24日报到,29日返程。
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二、研修目的与内容
通过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强化农业科研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全程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率。
(一)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二)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及实践;
(三)农业知识产权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专利价值分析;
(五)科技成果转化途径与合同谈判;
(六)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经验;
(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及国际经验。
三、研修对象
(一)农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人);
(二)农业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职称);
(三)院所办农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上)。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抓紧确定参训学员,于10月19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中国农科院培训中心),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请参训学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前调研思考,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参训学员完成规定研修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报到时需提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五)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六)研修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学员于10月24日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一层大厅报到。
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培训中心)
王 莉 010-82106621
莫寅虹 010-82106621
于子荣 010-82109750
010-82106621(F) moyinhong@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
张 熠 010-82106617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